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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湖北科技学院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3-03-31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湖北省招办《关于做好2023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235号)以及《湖北科技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药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方法,选拔优秀人才。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和方法,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正公开,维护考生权益。政策规范透明,程序公正公开,结果主动公示,监督机制健全,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学院根据本单位各专业科目的实际情况,成立复试工作小组。每个小组总人数不少于6人,其中含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5名,秘书1名。面试秘书负责面试过程的全程记录,并协助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小组负责人一般由具有教授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

(三)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巡查小组,成员由学院党委书记等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复试考生名单的确认

本次复试入围比例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按照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要求,报考我校研究生的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按2023年教育部统一划定的专业学位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下称国家分数线,即初试总分296分,政治39分,英语39分,业务课117分)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包括调剂此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要求总分达到160分,单科分数达到25分(单科满分100分)。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直接参加复试、优先录取。

同批次申请调剂本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进入复试。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按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知识结构与调入专业的相近程度、以及初试成绩遴选进入复试。

四、现场报到及资格审核

考生应根据学校复试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88号湖北科技学院行政楼55008室)现场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报到并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加盖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湖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评价表》(附件1),考生还可提供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奖励证书、专利证书、英语等级证明等综合能力证明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打印《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知悉承诺书内容,并亲笔手写签名。

考生须在《湖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评价表》中据实填写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作出属实承诺。录取报到时学校将组织统一体测和心理测评,达不到国家规定入学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以上资格审查材料请复试考生准备好原件及扫描件,录取考生开学后上交原件进行资格复查,复印件须交给研究生处留存备查。

凡来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此次复试为现场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笔试、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面试三部分。

(一)专业英语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能力。

(二)专业知识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生可根据所学方向在临床药理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药剂学四门科目中任选一门进行考试。

(三)综合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口语能力和综合素质两方面。考核外语口语能力时考生须做3-5分钟外语自我介绍;综合素质考核一般包含以下基本方面: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以及硕士期间规划等方面的情况。同批次考试考生先后顺序由系统随机安排,以面试导师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形式进行。

(四)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药学基础笔试(无机化学/生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三门中选考两门),考试时间每门60分钟,总计120分钟。每门总分100分,合计200分。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湖北科技学院药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

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复试项目与内容

复试专业科目

(任选一)

1055-1:工业药学(药物生产技术与质量控制)

1055-2:工业药学(药物药效与安全性评价)

1055-3:临床药学

1.专业知识笔试。

2.专业英语笔试。

3.综合素质面试。

临床药理学

药物化学

药剂学

药物分析学

同等学力加试:药学基础(无机化学、生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3门中任选2门)

                                            参考教材:

                                            ① 临床药理学:李俊,第6版,人卫出版社

                                            ② 药剂学:方亮,第8版,人卫出版社

                                            ③ 药物分析学:杭太俊,第8版,人卫出版社

                                            ④ 药物化学:尤启冬,第8版,人卫出版社

六、复试时间及注意事项

我院拟定于410日前完成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在复试前需按通知要求加入2023年湖科复试QQ群,了解具体复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各考生请务必按时参加复试各环节的考核,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复试成绩为零。

七、录取名单确定

(一)复试成绩=专业英语笔试×20%+专业知识笔试×30%+综合面试×50%,总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原则上不予录取。

(二)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 + 复试成绩×50%。同一批次考生按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排名录取,录满为止。若还出现排序并列或有争议的情况,则由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裁决。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考生单独排序录取,专项计划指标录满为止。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单科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处,并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于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须与学院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妥善保存备查。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成绩、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录取名单等信息均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及时公布。笔试、综合面试过程采取全程录像录音;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处对我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实行复议制度。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公示期间,向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或研究生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715-8250870(研究生处)、0715-8338002(纪委监察处)。

九、调剂原则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网上调剂,否则无效。

十、联系咨询

地  点: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医药楼52楼)

  话:0715-8151311QQ373223573

联系人:阮老师

邮  箱:373223573@qq.com

 

附件:1.湖北科技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评价表

2.湖北科技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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