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省招办《关于做好2025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25〕5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选拔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复试工作平稳有序。
(二)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突出考核专业素养、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负责审定招生指标分配方案、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负责审定各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拟录取名单,指导和督查巡视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2.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由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牵头,研究生处、招生学院等组成,负责巡视和监督招生学院研究生的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全过程。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持行政工作的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全面组织领导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并发布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制定复试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并开展政策、业务和纪律培训;负责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协调处理复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
4.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专家组:每组复试专家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评定,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资格要求:
考生成绩需达到教育部发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总成绩需达到考生报考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的A类考生分数线70%(四舍五入取整数),且无缺考记录。
(二)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学校严格执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加分政策。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务必按要求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将加分计入初试总成绩。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三)复试方式:招生学院根据工作实际,自主确定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如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招生学院和考生需提前配备远程复试设备,采用双机位视频模式满足远程视频复试和复试现场监控要求,确保网络畅通、复试环境安静无干扰。招生学院需做好考生面试系统的培训和指导。
(四)复试时间:4月7日前,完成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4月28日前,完成所有录取工作。具体安排详见招生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数的120%。招生学院合格生源比例不足时,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具体情况由招生学院自行确定,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招生学院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退回学校统筹再分配。
(六)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英语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复试成绩=英语能力考核成绩×20%+专业知识考核成绩×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40%,总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考核形式和具体方案详见招生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
2.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英语能力考核主要测试考生实际运用英语知识的能力。
4.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在大学期间的学业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获奖情况)以及思想品德、治学态度、实践能力和培养潜能等。
5.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专业基础,以笔试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计,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七)复试细则:招生学院在本工作方案基础上,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实施细则》,内容应包括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复试内容及权重、考核形式、复试要求及联系电话等。《实施细则》经研究生处审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处网站和招生学院网站发布。
(八)资格审查:研究生处协助招生学院于复试前完成所有复试考生“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强化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
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2)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如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未通过校验者,须出具教育部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对于在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湖北科技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1份(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应由档案托管单位提供)。
5.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1份(原件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复印件须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6.综合能力学业证明材料(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以及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支撑材料)。
7.《湖北科技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考生打印诚信承诺书,知悉承诺书内容,并亲笔手写签名)。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9.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1份。
10.符合加分政策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须交研究生处留存备查,原件用于现场核查。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九)复试缴费:每人100元,复试费由考生在复试前通过学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十)复试过程: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强化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如下:
1.符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考生需满足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符合教育部相关调剂政策及调剂专业所在学院制定的其他相关调剂要求。
(二)调剂原则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超过12小时后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关闭调剂系统。
3.按照招生学院的调剂条件,对同批次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
(三)调剂程序
1.研究生处在调剂系统和学校网站上公布相关学科专业的调剂办法和相关要求。
2.考生登录调剂系统,向我校填报和提交相关专业的调剂申请。
3.研究生处查阅调剂考生材料,下载学籍学历等数据,按照调剂基本条件和原则审核、遴选并拟定建议复试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研究生处通过调剂系统向审核合格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
5.调剂考生复试内容、程序等按照上述复试方案进行。
五、录取工作
(一)总成绩合成: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点。
(二)录取原则: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
(三)破格复试和录取: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和录取。
(四)录取方式: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照同批次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在相同专业内分别排序;同批次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初试成绩排序录取,录满为止。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指标录满为止。
六、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重点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复试时须出具单位签字盖章的《湖北科技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研究生处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情况。函调考生的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健康检查
考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将组织统一体检。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八、信息公开
研究生处和招生学院将在网站及时公布招生复试录取政策、信息,接受考生和社会的咨询、监督。
(一)招生录取信息全程公开。及时发布复试录取方案、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
(二)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全面负责。严肃追究违纪违规人员的责任。。
(三)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四)考生咨询及投诉渠道。学校纪委和研究生处开通电话和邮箱,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复议。
研究生处电话:0715-8250870,0715-8250857;邮箱:yzbhbust@163.com。
学校纪委电话:0715-8338002;邮箱:hkjwjc8338002@sina.cn。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本方案如有与上级最新文件、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最新文件、政策为准。
附件:
1.湖北科技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2.湖北科技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
3.湖北科技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