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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学院2017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时间:2016-12-27   点击数:

湖北科技学院2017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美术类:美术学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

音乐类:音乐学

舞蹈类:舞蹈表演

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

二、招生计划(最终以省厅下达计划为准)

省份

小计

美术类

音乐学

舞蹈表演

广播电视编导

科类

小计

570

385

95

30

60


湖北省

170

115

20

10

25

艺术文理

山西省

25

20

5



艺术文理

内蒙古

15

10

5



艺术文理

广西区

30

20

5

5


艺术文

湖南省

70

30

20

10

10

艺术文

江西省

65

42

8

5

10

艺术文理

安徽省

40

33

7



艺术文理

贵州省

20

10

5


5

艺术文理

江苏省

50

35

10



艺术文理

山东省

20

20




艺术文

新疆区

20

20




艺术文理

福建省

15

10

5



艺术文

河南省

35

20

5


10

艺术文

三、成绩认定及录取规则

1、2017年我校艺术类所有专业成绩均采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

2、在各省统考专业合格和文化课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对按各省艺术类投档规则出档的考生,按以下录取规则录取。即美术类、音乐学、编导类专业按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合后的综合分录取,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综合分为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综合分为文化成绩×80%+专业成绩×20%,综合分相同的考生再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舞蹈类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录取,专业分相同的考生再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美术类各专业录取均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即美术类二个专业(大类)志愿为平行志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3、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4、新生入学后进行专业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学费标准

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年

五、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网址:http://www.hbust.com.cn

E-mail: 1092780088@qq.com

招办联系电话:0715-8338003

艺术与设计学院:0715-8338174

音乐学院:0715-8688617

人文与传媒学院:0715-8338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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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邮编:437100 联系电话:0715-819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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